(原标题: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不得挪用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亦纳入专户管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履行审批程序,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变更原因及新项目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定期披露专项报告。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批准,低于1000万元可免于程序但须在年报中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