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设战略投资与ESG、审计、薪酬与考核、科技创新等专门委员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股东、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口头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