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晨光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出席会议股东共193人,代表股份200,427,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89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绝大多数同意。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