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财务数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信息披露文件须在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早于指定媒体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措施、财务内控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