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行为,防范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确禁止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期买卖公司股票。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者将被处分或移交监管部门处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