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制度并确保实施,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或他用。公司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须履行相应程序。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回购股份。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鉴证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