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审查履职情况,提出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并每年对薪酬决策程序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5日发出。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事项时,相关成员应回避。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二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