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源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于2024年12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领益转债”,代码127107。根据《募集说明书》,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自2025年8月19日至9月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触发赎回条件。公司已于2025年9月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行使赎回权,并于9月2日披露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赎回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尚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