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股东会职权、董事选举与解任、董事会组成及专门委员会等内容,明确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条款对董事候选人披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等作出相应调整。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办理备案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