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的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邹俊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邹俊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其任职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邹俊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关于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联系方式: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198号,电话0574-58122405,传真0574-58122400,电子邮箱investor@kfm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