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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智造: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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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牟峰主持。出席股东共153名,代表股份228,806,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64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后两项为普通决议议案,获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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