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信息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指信息为尚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内容。证券部为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第一责任人,信息报送须经其批准。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提前泄露信息。依据法律法规需报送的,应履行审批程序,并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公司应书面提醒外部单位履行保密义务。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外部单位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公告。违反规定者,公司将依法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