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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升股份: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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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准智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为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要从事无线信号综合测试仪和高精度直流程控电源等测试设备研发、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围绕半导体产业链开展业务,处于上下游关系。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产业链垂直整合,增强客户协同与经营协同,提升市场开拓能力与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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