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设召集人1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审议战略规划、市场定位、重大投资可行性报告及实施计划,审查重大项目投资(1000万元以上)及相关谈判情况,审议控股子公司战略规划,并对战略实施进行跟踪。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委员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