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讯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建议,涉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相关方案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须回避相关议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