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实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严格审批手续,投资项目应按承诺进度实施,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不得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每半年现场核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任何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