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8日14:50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7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908名,代表股份301,753,931股,占公司总股本47.5206%。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