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鞍股份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辽宁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拟与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特色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62,000万元设立四川福鞍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其中辽宁燃机以实物、技术和货币出资32,000万元,持股51.613%,乐山高新投和乐山股权基金各以货币出资15,000万元,各持股24.1935%。合资公司主要用于50MW以下燃气轮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需确认金融负债30,000万元。公司对投资负有回购义务,最高回购金额为3亿元。燃气轮机产品尚处研发阶段,2017年至今未形成收入,存在经营不达预期及现金流压力风险。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