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程序,保障资金安全与收益。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须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审批权限方面,重大投资事项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达到一定比例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标准依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统筹项目研究,证券投资部负责项目初评,财务部负责效益评估与资金筹措,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审计。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由人力行政部提名,总经理决定,须维护公司利益并接受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