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在开化县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61名,代表股份118,561,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22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定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