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因1名激励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授予数量不变。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确定以19.34元/股的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49.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