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必易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因1名激励对象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后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取消其激励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58名调整为157名,授予数量不变。2025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确定以19.34元/股的价格向157名激励对象授予49.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必易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