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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 华鲁恒升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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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鲁恒升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4日修订)明确董事会职权、组成及议事程序。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及报酬等职权。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依金额或比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十日内召开。董事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由无关联董事表决,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规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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