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鲁恒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4日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由独立董事兼任。其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应对、组织培训、监督合规及股票变动管理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告交易所。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规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