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豆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52,708,418股,占总股本59.03%。本次140,000,000股被司法标记,占其所持股份10.35%,占公司总股本6.11%,标记原因为涉诉司法标记,申请人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案件债权金额及执行费用为358,000,000.00元。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7,291,609股,占总股本62.73%,累计司法冻结3,408,909股,司法标记391,73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27.49%,占公司总股本17.24%;累计轮候冻结194,345,418股,占其持股总数14.37%,占公司总股本8.48%。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正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