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俊))
宁波奇精控股有限公司提名潘俊为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提名人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具有会计学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