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决议,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回避表决时,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