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维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2日。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03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7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暨投资新建年产20万吨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的议案》,同意股占99.243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与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股占99.1932%。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