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应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发出,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东会应现场与网络方式结合,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