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实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编制))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二〇二五年九月编制。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含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效益优先、优劳优酬,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结合,责权利统一,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享有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按月发放,不参与经营业绩考核,不享受其他收入及社保待遇。公司不设董事津贴,董事按实际岗位确定薪酬。离任人员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