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实发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版))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募投项目变更、节余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安排等均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办法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由董事会解释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