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实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版))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3-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提出建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委员会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相关信息需按规定披露,包括人员构成、履职情况等。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细则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