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实发展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程序严格规定,须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与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15年。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