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实发展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〇二五年九月修订)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44562892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回购及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公司依法进行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及信息披露,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公告媒体。公司可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等原因解散并依法清算。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