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须存于专户,公司、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严禁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其他变更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可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