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公司应严格依法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按时组织会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登记、召开、表决、决议及公告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等事项须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公司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