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67,842,884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增资减资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公司设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可进行合并、分立、解散及清算,相关事项须经股东会决议。章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