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03人,代表股份4,254,486,403股,占总股本69.009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