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及衍生品交易,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须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减持计划,减持需提前披露,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持股情况。股份被强制执行或因离婚分割等情形也需及时披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