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25年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371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于债券分期发行,经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分品种发行。品种一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5长城03”;品种二全称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5长城04”。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文件包括《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