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核查意见)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春23转债”自2025年8月15日至9月5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15元/股的130%(即13.195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同时明确自2025年9月6日至12月5日,若再次触发赎回条件,亦不行使赎回权。自2025年12月5日后重新起算,若再触发条件,将另行决定是否赎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无交易“春23转债”情形,且截至披露日无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保荐机构对不提前赎回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