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助于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