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名,代表股份26,6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10名,代表股份268,058,814股,占26.428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上述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