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终止上市之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股票将撤回在深交所的交易,并申请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转让。本次主动终止上市因公司拟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而实施。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经除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为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由荆门市维拓宏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提供方,行权价格为1.60元/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申报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19日。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深交所批准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