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及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须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投资项目异常时应重新论证。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