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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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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适用))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明确股份范围包括直接持有及通过他人账户、融资融券持有的股份,以及视为拥有的权益。董事和高管须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时点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定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禁止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股份变动须在事实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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