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决定重大资产交易、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均有明确规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交易等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规则还明确了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等要求。本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