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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股份: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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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召开,由董事邱嘉辉主持。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5,443,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追加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其中第4、5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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