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2日、9月3日、9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经自查并征询控股股东,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成本和销售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滚动市盈率为85.91倍,高于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市净率为1.07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