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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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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38,389,0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9%。议案获普通决议通过,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占0.18%,弃权占0.01%。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其有效表决权的96.7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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