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情形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亦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述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日期为2025年9月3日。